1. 终止功能居住证,北京微信绑定居住证怎么解绑?
北京微信解除绑定居住证的方法如下
1、打开“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点击“账号绑定”;
2、输入您的居住证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
3、点击“解除绑定”,即可解除绑定;
4、解除绑定后,您的居住证账号和微信账号将不再关联,您可以重新绑定其他微信号,或者更改居住证账号密码
2. 本人有深圳居住证?
办了没长期没取可能会丢失,丢失补办是要出钱的;你办证时应该会有一份回执单的,叫你朋友拿着回执去受理的派出所取也可以的;你办的是临时的居住证,7月30号就是到期的日期,之后你的居住证就过期了,也就是终止功能居住证,你要到现深圳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续期。这些都是我亲身经验,对你会有帮助的。
3. 居住证满一年不续签有什么后果?
如果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注意:居住证逾期30日还未进行签注的,居住证自行注销,需要重新登记,重新办证!
4. 网上申请居住证显示失效怎么回事?
申请后新的资料还没有通过,网络中查询有一点滞后,可以到派出所查查。
查居住证有没有过期的方法如下:
登陆【居住证有效期查询】工具,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居住证是否过期了。如果居住证已经属于【终止功能居住证】了,这意味着居住证属无效证件了。
1、持有《市临时居住证》或终止使用功能居住证的持证人,在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工伤保险时,可由所在单位登陆市人社局“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为其提交转为《市居住证》的网上申请,通过审核的24小时内即可成功转换。
2、未就业的需自行前往居住证受理点申请恢复使用功能。
5. 上市居住证第二次续办要什么手续?
一、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居住证的功能是什么“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并存。”对于许多市民关于“居住证到底有什么用”的疑问,相关负责人如是回答。
3、据介绍,居住证除了记录姓名、年龄等一般信息进行管理外,还记录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刚告诉记者,居住证制度将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居住证来对违法犯罪精确管理。
4、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三、过期续办的基本流程和材料
1、去官网将自己的信息都填好,公司审核通过。严重过期网上信息不能登记的,直接去原居住证办理的人才服务中心递交下边材料。
2、续办居住证过期说明,自己写,写明过期原因等信息,加盖公司章。
3、填好的居住证申领表,封面和正文第三页公司审核意见那里都要加盖公司章。
4、换单位的,需要新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复印件就好,不要公司盖章也行。注意材料上边的有效期不要过期。
5、聘用(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合同的截止期离交材料日以后起码要有六个月以上)。肯定是有公司章的啦,公司签名处也要有哦。验原件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四、居住证有什么用呢
1、《条例》规定,证件持有人有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6项服务。
2、此外,持证人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等7项便利。
五、如何保障居住证这些权益的实现
此前有专家表示,“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制约着全国性居住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居住证制度体系涉及诸多要件,涉及公安、医卫、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出于多种因素,会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六、不能在网上办理居住证延期。
1、需要原居住证、单位就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根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
3、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入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入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故市民可以在居住证到期日的“前30天”与“后30天”去办理延期手续,办结时限为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居住证的好处有哪些
1、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
2、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3、享受法律援助;
4、参加社保;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和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
7、办理出入境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8、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
9、办理生育服务证;
10、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6. 网上签注居住证旧证要收回吗?
新办居住证的,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签注成功后继续有效,不需要去柜台换证。
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号。居住证账号开通后,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办证或者查询办证结果。
申领人开通账号后,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码进行账号认证。账号经认证后,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再次申领等业务。
7. 居住证几年没续签了还能续签吗?
居住证过期了还可以续期。首先要准备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以及租房合同等材料;然后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工作人员核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认受理后,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地领取新的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报材料的提交:
(1)填写完整的居住证申领表(申领表网上填写一份,另打印一份空白的手写,手写的与网上填的内容要基本一致);
(2)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月以上。)(验原件);
(4)户籍发生更改:提供新的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①外地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②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所发生更改: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住居住的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及其书面证明、以及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验原件);
(6)提供上一年度连续12个月的个人缴税税单和社保证明;
社保:上12333左边“便民查询”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若第一次上这个网查询,需先到各区的职介所进行开通
税单:税单可到张江路39号或浦东税务局拉到,上家单位的税单需到上家单位所缴纳的税务地区去拉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