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规范,全国统一施工规范从哪年开始?
全国统一施工规范从1998年开始实施。这是中国建筑行业的重要里程碑,旨在统一施工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该规范涵盖了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各个领域,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统一规范,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国统一施工规范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技术和发展需求。
2. 按图施工的基本要求?
答: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 位质量责任的前提。
如果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或不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就擅自修改工程设 计,其直接后果往往是违反了原设计的意图,严重的将给工程结构安全留下隐患;间接后 果是在原设计有缺陷或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了设计,将会 混淆设计、施工单位各自的质量责任。
所以,按图施工、不擅自修改设计,是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最基本要求。
3. 施工安全检查规范?
一、一般行为规范: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梯子必须有防滑措施,对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高空作业。另外,配齐相关安全保护装备,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3、所有用电装置、机具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漏电保护措施。
4、氧气、乙炔气等必须远离火源,并应分开放置。氧气、乙炔气瓶严禁存放在宿舍内。
5、工作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6、严禁酒后或身体不适者进入工地施工。
7、所有施工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安全施工规范措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施工规定。
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品,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完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拆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并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通道板和登高工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及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雪天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于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防雷设施,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后,均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
7、临边作业、洞口是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合,施工时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8、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时用具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梯子不得缺档并梯脚应有防滑措施、施工架板两头固定、安全带及挂钩完好无破损,不符和要求的严禁使用。
9、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时应注意所处位置的可靠性,不得在正在安装的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停靠。
10、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摇晃。
11、交叉作业中应密切配合,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物件之外,不符和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3、登高焊割作业应根据作业高度及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范围,一般在地面周围10米内为危险区,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停留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有转人监护,作业场所必须有消防器材。
14、登高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戴好符合规定的安全帽,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长度不超过2米,安全带上的安全绳的挂钩应牢靠。
15、登高焊割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梯脚需要有防滑措施,与地面夹角应小于60°,上下应放置牢靠,不准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
16、登高作业时,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及钢丝绳等混绞在一起、或缠在焊工身上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17、焊割作业结束后,应整理好工具及物件,防止坠落伤人。此外还必须检查工作地及下方地面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4.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
一、一般行为规范: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梯子必须有防滑措施,对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高空作业。另外,配齐相关安全保护装备,并掌握其使用方法。
3、所有用电装置、机具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漏电保护措施。
4、氧气、乙炔气等必须远离火源,并应分开放置。氧气、乙炔气瓶严禁存放在宿舍内。
5、工作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6、严禁酒后或身体不适者进入工地施工。
7、所有施工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安全施工规范措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施工规定。
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品,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完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拆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并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通道板和登高工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及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雪天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于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防雷设施,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后,均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
7、临边作业、洞口是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合,施工时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8、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时用具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梯子不得缺档并梯脚应有防滑措施、施工架板两头固定、安全带及挂钩完好无破损,不符和要求的严禁使用。
9、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时应注意所处位置的可靠性,不得在正在安装的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停靠。
10、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摇晃。
11、交叉作业中应密切配合,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物件之外,不符和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3、登高焊割作业应根据作业高度及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范围,一般在地面周围10米内为危险区,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停留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有转人监护,作业场所必须有消防器材。
14、登高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戴好符合规定的安全帽,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长度不超过2米,安全带上的安全绳的挂钩应牢靠。
15、登高焊割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梯脚需要有防滑措施,与地面夹角应小于60°,上下应放置牢靠,不准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
16、登高作业时,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及钢丝绳等混绞在一起、或缠在焊工身上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17、焊割作业结束后,应整理好工具及物件,防止坠落伤人。此外还必须检查工作地及下方地面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
冬期施工起始日期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1997)"的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 时解除冬期施工。起止日期可经实测确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划定。
6.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7.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
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
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
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
出发,合理选用材料、 方案和构造措施, 应满足模板在运输、
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 稳定性和刚度要求, 并宜优先采
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
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面板 surface slab 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
带板。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 support 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
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 连接件 pitman 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
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 包括卡销、 螺栓、
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 shuttering 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
为“模板”。 2.1.5 小梁 minor beam 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 main beam 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一般采用钢、木
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 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 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
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